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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於 2026/8/18 · 提交者:Bestian ✉️

# 我的意見 我支持將現行自學弱勢補助擴大為「普遍基本教育津貼+弱勢加碼」。這不應被等同於教育券或教育商品化。尤其在小學階段,自學家庭往往由父母直接減少工作時間,承擔原本由學校在平日白天提供的教育與照顧。這是家庭直接參與孩子的教育,而不是把教育外包給市場。 公共教育經費不必全部跟著學生移動,校舍、行政、公共設施等共同成本仍可留在學校體系;但應從政府「每生單位成本」中切出合理的可攜式部分,作為合法自學生的基本教育津貼。 我建議,**每位合法國中小自學生,不分家庭所得,都可獲得相當於政府每生單位成本 50% 的基本教育津貼;符合弱勢條件者,再加碼 50%,最高可達每生單位成本的 100%。** 津貼應採定額方式直接提供家庭自由運用,而不是只限核銷課程、機構或家教費。若只能核銷外部教育服務,反而可能制度性鼓勵「教育外包」,忽略父母親自投入教學、陪伴與規劃學習所付出的時間成本。 我支持現行實驗教育計畫書、成果報告與訪視等公共責任機制,未來也可以持續強化輔導與查核。原則應是:**政府提供基本教育資源,家庭承擔教育責任,制度同時兼顧興利與防弊。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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